南方日報訊 (記者/朱偉良)記者近日從廣州市工商局瞭解到,今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廣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和市消委會共受理網購投訴887宗,比去年同期(1359宗)下降了34.73%。已處理投訴527宗,其中達成調解協議的372宗,占已處理投訴總量的70.59%,未達成調解協議的49宗,投訴人撤訴、被投訴人地址虛假、實地查無、網站未備案等無法處理的106宗。
  廣州市工商局分析,網購投訴的主要問題有四個方面:首先是網購的商品難以享受應有的售後服務,共計256宗,占網購投訴總量的28.86%,如手機、家電等商品得不到“三包”服務,衣服、鞋帽7日內出現質量問題,一些商家不予退貨;其次是商家沒有兌現承諾,共計237宗,占網購投訴總量的26.72%,如不按時發貨,承諾有贈品卻又不送,承諾退換貨卻拖延不處理。
  據介紹,商品假冒偽劣,商品或服務與網站宣傳不符等也是重要問題,共計227宗,占網購投訴總量的25.59%,如商品存在破損、有異物、缺少零部件、有使用痕跡、與正品存在差異等問題,或商品實際的包裝、材質、規格、功能等方面與網站宣傳不符。
  值得關註的是,未落實新《消法》關於“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共計47宗,占網購投訴總量的5.3%,主要反映商家以網站有聲明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商品包裝不完整等理由拒絕7日內無理由退貨,商家採取設置退貨折舊費、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來應對消費者無理由退貨的要求,商家故意拖延、不予處理消費者無理由退貨的要求等。
  12315中心分析,從受理的投訴來看,受騙的消費者大部分是在證照不齊全的網站上購物或者接受服務。由於部分消費者習慣百度搜索進入網站購物,或誤點擊“釣魚網站”購物,從而導致上當受騙。因此,建議消費者選擇證照齊全、信譽品牌好的大網站,或最好先登錄工信部網址www.miitbeian.gov.cn,查詢網站是否有ICP備案信息;同時可查詢是否有工商“紅盾標識”。  (原標題:雙11後一月網購投訴88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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