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長沙5月28日專電(記者 陳文廣)得知孩子上學途中出車禍,家長與老師發生口角,並打老師一耳光。近日,耒陽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2個月。
  2013年11月12日14時許,耒陽市六處幼兒園某班班主任陳某發現本班學生周甲上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於是電話通知周甲家長來校。被告人周某(系周甲父親)及廖某(系周甲母親)到校後,在六處幼兒園三樓的教室里向陳某瞭解女兒周甲受傷情況時,雙方發生口角爭執,被告人周某動手打陳某耳光,將其耳部打傷。
  2013年11月17日,被告人周某與被害人陳某達成調解協議,周某賠償陳某各項經濟損失總計人民幣4萬元,陳某對被告人周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不能正確處理與他人之間的矛盾,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周某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有酌情從輕處罰情節,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原標題:耒陽一家長掌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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